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2/2021-00259 | ||
组配分类 | 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 机构简称 | 市仲裁院(市劳动保障中心) |
机构负责人 | 潘剑龙 | 联系方式 | 0577-89998015、88829132 |
机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夏令时:夏季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机构职能 | |||
(一)负责受理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负责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具体负责市本级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 (四)具体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协助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承办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的具体受理及调解处理等工作 。 (七)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守法诚信档案库,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八)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条线业务工作。 (九)参与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用工行为管理、指导和服务等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工作程序。 (十)协助承担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