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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1-00259
组配分类 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机构全称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机构简称 市仲裁院(市劳动保障中心)
机构负责人 潘剑龙 联系方式 0577-89998015、88829132
机构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夏令时:夏季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

(一)负责受理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负责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具体负责市本级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

(四)具体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协助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承办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的具体受理及调解处理等工作 。

(七)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守法诚信档案库,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八)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条线业务工作。

(九)参与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用工行为管理、指导和服务等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工作程序。

(十)协助承担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