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社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
这一期介绍的是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
以每年发布的考务文件为准。
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试可选择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组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成绩和证书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注册登记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