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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2-0036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瓯越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0-24 17:19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总工会、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工匠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技术技能劳动者和青年人才走技能成才之路,根据《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现就开展2022年“瓯越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2年计划在全市遴选“瓯越工匠”100名。(遴选指导数见附件1)。

二、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遴选工作聚焦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聚焦产业人才需求导向,重点在电气、鞋服、汽摩配、泵阀,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5+5+N”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

(三)入选人员中,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60%,重点选树各行业青年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推荐一定比例的女性技能人才申报。

三、遴选条件

“瓯越工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且在温全职工作1年以上。

(一)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或入选县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选手,予以优先推荐;在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有贡献,或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本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前三名;

3.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4.曾获评“温州工匠”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人选要重点面向制造业企业遴选,特别是省、市政府公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制造业首台(套)企业〕;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先进操作法命名人等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

(三)已入选省级各类高技能领域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中D类人才(含)以上技能荣誉的人员,不予推荐。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一般不予推荐。

四、遴选程序

“瓯越工匠”遴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实际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差额方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择优推荐。

(一)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层单位,为人选申报单位,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推荐人选的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二)推荐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为推荐单位。

(三)申报程序。11月1日前,各申报单位将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对应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省部属单位按照税收缴纳地报送;市本级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县级推荐单位汇总后按照遴选条件、推荐指导数,由县级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同级人才办、财政局、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于11月1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推荐。各推荐单位应核查被推荐对象公共信用状况,并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如有不良记录,一般不予推荐。

(四)评审公布。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根据遴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对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公示无问题的,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发文公布。

五、支持措施

(一)“瓯越工匠”入选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颁发证书,列入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E类,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二)市、县级政府财政安排“瓯越工匠”支持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给予“瓯越工匠”共1万元支持,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支持经费的发放,“瓯越工匠”的支持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瓯越工匠”在本年度入选同级或较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项目支持经费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就高补差”原则予以拨付。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入选人员,依法依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追回支持经费,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有序进行,遴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单位人员组成“瓯越工匠”评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遴选的具体工作。

(二)严格遴选程序。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和人才申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瓯越工匠”遴选程序,按照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参保信息、无犯罪记录、信用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对审核不严、问题较多的推荐单位将予以通报。对于伪造相关材料,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严守遴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各行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遴选活动讲好工匠故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对“瓯越工匠”入选人员要加强服务、重点培养、大胆使用,引导他们在一线岗位中建功立业。


附件:1.瓯越工匠推荐指导数

2.瓯越工匠申报表

3.业绩材料格式要求

4.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5.推荐函(范例)

6.纸质材料要求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温  州  市  总  工  会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越工匠推荐指导数


序号

地区(单位)

推荐指导数(人)

1

鹿城区

14

2

龙湾区

12

3

瓯海区

12

4

洞头区

3

5

乐清市

15

6

瑞安市

15

7

永嘉县

10

8

平阳县

10

9

苍南县

6

10

文成县

6

11

泰顺县

6

12

龙港市

6

13

经开区

5

14

海经区

3

15

市本级单位

22

16

省部属单位

5


合  计

150

备注:推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指导数。



附件2


瓯越工匠申报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正面免冠

电子照片

(2寸)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电子邮箱


职业(工种)及等级


工作单位及岗位职务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


单位类型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是否属于省政府公布的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如是,属于哪个项目?


获得县级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或入选县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情况。


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情况。


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情况。


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技术革新、技术公关情况;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情况。


获评温州工匠情况。


个人简历


申报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见


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年  月  日


“瓯越工匠”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单位类型指部属单位、省属单位、其他单位;

三、单位性质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四、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五、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按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填写;

六、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要有断档;

七、填表说明不打印。


附件3


业绩材料格式要求


一、标题

***同志业绩材料

二、正文

第一段:个人基本情况(单位及职务、职业工种及等级)、成长经历及曾获荣誉。

第二段:取得的主要业绩。该部分对照遴选条件撰写,主体内容:1. 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地市级技术能手称号;2. 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第三段:个人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其他方面。

(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采用仿宋_GB2312三号,行距固定值31磅,总字数不超过1000字)


附件4


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序号

内容

填写内容

1

当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

(时间及名称)

2

获得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等党委政府荣誉情况。

(时间、颁发单位及荣誉名称)

3

参与行业企业技术革新改造项目,解决工艺和设备技术难题情况。

(时间、认定单位及项目名称)

4

掌握绝技绝活,获得先进操作法、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情况。

(时间、认定单位及项目名称)

5

发表专业论文、编写国家或行业企业标准等情况。

(时间、公布单位及项目名称)

6

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

(时间、认定单位)

7

企业人员兼任院校技能导师、客座教师情况。

(时间、聘请单位)

8

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情况;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情况;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本工种获奖情况。

(时间、颁发单位及称号)

9

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技能荣誉,入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人才培养项目情况。

(时间、颁发单位及项目名称)

以上填写的内容,都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附件5


推荐函(范例)


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瓯越工匠”遴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推荐2022年“瓯越工匠”人选    名。所有对象均为一线在岗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年龄以内且在温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如有不符,单独说明推荐情况)

二、人员结构

其中企业技能人才    人,占比    %;女性    人,占比    %。

三、其他情况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审核、社保缴纳查询、无犯罪记录、信用、评审、公示等)


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推荐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2022年  月  日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申报单位

身份证号

性别

政治

面貌

岗位

职务

单位

类型

单位

性质

所属

行业

简要业绩(不超过150字)
























推荐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申报单位

身份证号

社保查询情况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情况

申报当月参保单位

截至目前,是否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证书登记的职业工种和等级

证书号

国网或省网查询是否一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6


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员和所在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采用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一册。

(一)申请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附件2)。

2.业绩材料(附件3)。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4.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4)。

5.佐证材料。

(1)当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证明材料。

(2)获得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等党委政府荣誉的证明材料。

(3)参与行业企业技术革新改造项目,解决工艺和设备技术难题的证明材料。

(4)掌握绝技绝活,获得先进操作法、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

(5)发表专业论文、编写国家或行业企业标准等成果的证明材料。

(6)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证明材料。

(7)企业人员兼任院校技能导师、客座教师的证明材料。

(8)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称号的证明材料。

(9)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技能荣誉,以及入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人才培养项目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证照的复印件。

二、推荐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函,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推荐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

2.推荐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至目前满一年的缴费情况)。

附件2.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