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总工会、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工匠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技术技能劳动者和青年人才走技能成才之路,根据《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现就开展2022年“瓯越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2年计划在全市遴选“瓯越工匠”100名。(遴选指导数见附件1)。
二、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遴选工作聚焦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聚焦产业人才需求导向,重点在电气、鞋服、汽摩配、泵阀,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5+5+N”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
(三)入选人员中,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60%,重点选树各行业青年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推荐一定比例的女性技能人才申报。
三、遴选条件
“瓯越工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且在温全职工作1年以上。
(一)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或入选县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选手,予以优先推荐;在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有贡献,或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本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前三名;
3.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4.曾获评“温州工匠”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人选要重点面向制造业企业遴选,特别是省、市政府公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制造业首台(套)企业〕;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先进操作法命名人等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
(三)已入选省级各类高技能领域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中D类人才(含)以上技能荣誉的人员,不予推荐。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一般不予推荐。
四、遴选程序
“瓯越工匠”遴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实际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差额方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择优推荐。
(一)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层单位,为人选申报单位,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推荐人选的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二)推荐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为推荐单位。
(三)申报程序。11月1日前,各申报单位将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对应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省部属单位按照税收缴纳地报送;市本级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县级推荐单位汇总后按照遴选条件、推荐指导数,由县级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同级人才办、财政局、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于11月1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推荐。各推荐单位应核查被推荐对象公共信用状况,并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如有不良记录,一般不予推荐。
(四)评审公布。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根据遴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对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公示无问题的,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发文公布。
五、支持措施
(一)“瓯越工匠”入选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颁发证书,列入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E类,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二)市、县级政府财政安排“瓯越工匠”支持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给予“瓯越工匠”共1万元支持,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支持经费的发放,“瓯越工匠”的支持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瓯越工匠”在本年度入选同级或较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项目支持经费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就高补差”原则予以拨付。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入选人员,依法依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追回支持经费,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有序进行,遴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单位人员组成“瓯越工匠”评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遴选的具体工作。
(二)严格遴选程序。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和人才申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瓯越工匠”遴选程序,按照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参保信息、无犯罪记录、信用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对审核不严、问题较多的推荐单位将予以通报。对于伪造相关材料,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严守遴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各行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遴选活动讲好工匠故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对“瓯越工匠”入选人员要加强服务、重点培养、大胆使用,引导他们在一线岗位中建功立业。
附件:1.瓯越工匠推荐指导数
2.瓯越工匠申报表
3.业绩材料格式要求
4.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5.推荐函(范例)
6.纸质材料要求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温 州 市 总 工 会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越工匠推荐指导数
序号 | 地区(单位) | 推荐指导数(人) |
1 | 鹿城区 | 14 |
2 | 龙湾区 | 12 |
3 | 瓯海区 | 12 |
4 | 洞头区 | 3 |
5 | 乐清市 | 15 |
6 | 瑞安市 | 15 |
7 | 永嘉县 | 10 |
8 | 平阳县 | 10 |
9 | 苍南县 | 6 |
10 | 文成县 | 6 |
11 | 泰顺县 | 6 |
12 | 龙港市 | 6 |
13 | 经开区 | 5 |
14 | 海经区 | 3 |
15 | 市本级单位 | 22 |
16 | 省部属单位 | 5 |
合 计 | 150 |
备注:推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指导数。
附件2
瓯越工匠申报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正面免冠 电子照片 (2寸)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
职业(工种)及等级 | ||||||
工作单位及岗位职务 |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 | ||||||
单位类型 | ||||||
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
是否属于省政府公布的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如是,属于哪个项目? | ||||||
获得县级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或入选县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情况。 | ||||||
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情况。 | ||||||
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情况。 | ||||||
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技术革新、技术公关情况;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情况。 | ||||||
获评温州工匠情况。 | ||||||
个人简历 | ||||||
申报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见 | 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年 月 日 |
“瓯越工匠”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单位类型指部属单位、省属单位、其他单位;
三、单位性质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四、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五、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按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填写;
六、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要有断档;
七、填表说明不打印。
附件3
业绩材料格式要求
一、标题
***同志业绩材料
二、正文
第一段:个人基本情况(单位及职务、职业工种及等级)、成长经历及曾获荣誉。
第二段:取得的主要业绩。该部分对照遴选条件撰写,主体内容:1. 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地市级技术能手称号;2. 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第三段:个人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其他方面。
(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采用仿宋_GB2312三号,行距固定值31磅,总字数不超过1000字)
附件4
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序号 | 内容 | 填写内容 |
1 | 当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 | (时间及名称) |
2 | 获得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等党委政府荣誉情况。 | (时间、颁发单位及荣誉名称) |
3 | 参与行业企业技术革新改造项目,解决工艺和设备技术难题情况。 | (时间、认定单位及项目名称) |
4 | 掌握绝技绝活,获得先进操作法、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情况。 | (时间、认定单位及项目名称) |
5 | 发表专业论文、编写国家或行业企业标准等情况。 | (时间、公布单位及项目名称) |
6 | 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 | (时间、认定单位) |
7 | 企业人员兼任院校技能导师、客座教师情况。 | (时间、聘请单位) |
8 | 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情况;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情况;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本工种获奖情况。 | (时间、颁发单位及称号) |
9 | 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技能荣誉,入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人才培养项目情况。 | (时间、颁发单位及项目名称) |
以上填写的内容,都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附件5
推荐函(范例)
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瓯越工匠”遴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推荐2022年“瓯越工匠”人选 名。所有对象均为一线在岗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年龄以内且在温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如有不符,单独说明推荐情况)
二、人员结构
其中企业技能人才 人,占比 %;女性 人,占比 %。
三、其他情况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审核、社保缴纳查询、无犯罪记录、信用、评审、公示等)
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推荐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2022年 月 日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申报单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岗位 职务 | 单位 类型 | 单位 性质 | 所属 行业 | 简要业绩(不超过150字) |
推荐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申报单位 | 身份证号 | 社保查询情况 |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情况 | |||
申报当月参保单位 | 截至目前,是否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 证书登记的职业工种和等级 | 证书号 | 国网或省网查询是否一致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6
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员和所在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采用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一册。
(一)申请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附件2)。
2.业绩材料(附件3)。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4.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4)。
5.佐证材料。
(1)当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证明材料。
(2)获得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等党委政府荣誉的证明材料。
(3)参与行业企业技术革新改造项目,解决工艺和设备技术难题的证明材料。
(4)掌握绝技绝活,获得先进操作法、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
(5)发表专业论文、编写国家或行业企业标准等成果的证明材料。
(6)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证明材料。
(7)企业人员兼任院校技能导师、客座教师的证明材料。
(8)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称号的证明材料。
(9)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技能荣誉,以及入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人才培养项目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证照的复印件。
二、推荐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函,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推荐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
2.推荐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至目前满一年的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