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开展“浙里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推广项目,邀请全省符合条件企业前来比选。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 号)精神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1号)的要求,在全省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浙里签”)。电子劳动合同可有效解决传统书面劳动合同签订难、易丢失、易篡改、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对降低企业用工管理成本,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围绕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具有的智签、智聚和智享等特点和优势,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服务,积极开展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用人单位正确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协议)平台,指导用人单位完成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存量书面劳动合同扫描上传和储存等工作,确保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浙里签”)的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夯实劳动关系源头治理的基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委托内容和范围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浙里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推广的宣讲、企业咨询的解答、项目人员配置、“浙里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使用的指导等。
2.服务时间: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
3.服务地点:委托人指定地点。
三、委托费用和方式
1.委托费用:预算总额21.4万元。(参考数据:目前温州市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任务139万份)
2.委托方式。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按综合评分法(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分70分)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委托要求
1.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三方机构要根据要求入县(市、区)、镇街、规模企业开展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引导用人单位正确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协议)平台,指导用人单位完成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存量书面劳动合同扫描上传和储存等工作。
3.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委托要求,安排3-4人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
4.第三方机构拟定委托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和工作要求等,经委托单位同意后实施。
5.参与项目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责任,对工作开展涉及的各类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提供。
6. 第三方机构要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浙里签”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数据进行汇总、归档 。
五、项目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等
1.文件送达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下午5点止。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2.文件送达地点: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社保大厦17楼1707室。
3.联系人:金鹏武,电话89090183。
附件: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