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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2-0005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2年度青年大学生引进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16 15:45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按有关规定测算的2022年度各县(市、区)引进大学生目标任务数(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厅《人力汇》填报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人力汇》相关数据暂按去年统计口径和时间要求填报,即每月8号前填报上月新增数据。具体任务数及统计口径是否调整,待省厅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关于市局新增大学生和硕、博申报

1.博士、硕士新增数:新增博士、硕士仍按去年同口径填报,即各县(市、区)填写附表2后,于每月月中、月末向市局人才开发处各报送一次。报表发市局人才处陈秀华(已建钉钉群和微信群,邮箱:1204679496@qq.com)。

2.大学生新增数:新增大学生人数仍由市局信息中心从省社保信息系统采集(养老、医疗和机关事业保险系统),于每月月中、月末各采集一次。

三、关于新增大学生数据补充校验

1.各县(市、区)如有未录入省社保系统,但有纳税证明的新增大学生,可与市局信息中心采集的数据合并计算。

2.市局信息中心将定期对新增的大学生对象进行学历学位校验,及时校正数据并告知相关县(市、区);各地在申报新增硕博对象时,要先验证学历学位和参保情况后再申报。

四、工作要求

1.招引青年大学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百万人才聚温州”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以最强力度抓好青年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

2.博士、硕士数据须严格按报送时间要求和统计口径上报,要设立A、B岗申报员,确保不因岗位缺位而延迟或漏报。

3.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填报参保人员信息时,准确填报参保对象的学历学位情况,进一步提高统计准确率。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

温人社发〔2022〕12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