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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2-0018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30 09:59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能力水平,提高案件处理质量,根据安排,定于7月份在温州市举办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练兵比武内容和要求

分仲裁文书写作考核、庭审考核两部分,参赛选手从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中选拔。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详见《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活动方案》(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时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14楼,联系电话:88121932。

三、奖项设置

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团体优胜奖7个;单项(文书写作、庭审考核)团体奖各2个。设优秀仲裁员4名;个人单项(文书写作、庭审考核)优胜奖各3名。

四、其他事项

(一)比武期间,请各队领队、联络员和参赛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备防疫物品,严格落实练兵比武和往返途中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请各县(市、区)仲裁院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附件2)报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人:王旭之

联系电话:88121932

附件:1.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活动方案

2.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参赛代表队报名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

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

活动方案

一、练兵比武形式及要求

分文书写作考核和庭审考核两场,根据考核结果决出团体和个人奖项。

(一)文书写作考核

考核形式为裁决书写作,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参赛选手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制作仲裁裁决书。要求格式标准、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用语准确。对基本事实认定完整准确,说理部分逻辑严密,裁决结果正确。

文书写作考核允许携带纸质版法律法规进入考场。

(二)庭审考核

考核形式为每队3名选手组成模拟合议庭参赛,考核庭审调查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由合议庭得分和仲裁员个人得分组成)。

考核程序为各代表队提前20分钟开始阅卷,做庭前准备。阅卷毕,合议庭进入仲裁庭进行庭审调查,根据庭审表现情况给出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

庭审考核仅就庭审调查环节展开,不含庭审调查前、后等环节。双方当事人由练兵比武组委会选派人员担任。

考查内容为合议庭仪容仪表、事实审查认定能力、庭审掌控能力、协调与应变处置能力、分析判断与综合概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练兵比武程序

比武时间为7月份,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队要求

各县(市、区)仲裁院选拔3名专职仲裁员组成代表队参赛,专职仲裁员不足三人的,可由兼职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参赛。请各代表队确定领队、联络员各一人,其中领队应为分管局长,联络员可从参赛队员中选取。

四、成绩确定

参赛队伍团体总分由团队文书写作考核、庭审考核总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文书写作考核总分占比50%,庭审考核占比50%。

文书写作考核单项团体总分由团队全体参赛选手单项总分确定,庭审考核团体成绩由合议庭总得分确定。

优秀仲裁员成绩由两项考核得分综合评定,其中文书写作考核得分和庭审考核中个人得分各占50%。

个人单项成绩由参赛选手在各单项考核中的得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