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2号)要求,我局组织评估专家组于日前对申报的温州市才华技工学校有限公司设立进行评估审核,根据评审结果,拟同意设立温州市才华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2年5月9日起到2022年5月15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幢1楼社会事务专区15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窗口。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928699
邮箱:414628991@qq.com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