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5〕113号)和《温州市"551人才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146号)有关精神,经申报、审核和专家论证,确定对10项"扶工扶农"活动和10个面向欠发达地区科研项目计划进行资助(详见附件)。
开展"扶工扶农"活动项目的人员,自本通知下发后,要按要求写出具体详细的活动执行计划(包括参加人员、执行地点、执行时间、执行内容、集中时间和地点等),于7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根据计划抓紧落实。在每次活动开展前5天电告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便派人协助开展。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相关设备(资料)、物品的购买、活动人员差旅费和活动补贴等,不得挪作他用。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2012年度"扶工扶农"活动实施情况报表》(可到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备案。当年的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总结的形式进行上报,整个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全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对确立为面向欠发达地区科研项目的,各归口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助经费的监管、督查工作,保证专款专用。资助经费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上报。跨年度实施的科研资助项目,每年年底前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阶段性报告。科研资助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归口部门要认真开展考核评估和验收工作,写出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各归口部门接到本通知后,于7月31日前开具收款收据(附开户银行和账号)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经费划拨手续。
开展"扶工扶农"活动和面向欠发达地区科研项目,是我市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欠发达地区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和人选所在单位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同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及时帮助解决活动和项目实施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以便活动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蔡世炜,联系电话:89090163,Email:wzcsw@sohu.com
附件:1. 2012年度"扶工扶农"活动和面向欠发达地区科研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2. 2012年度"扶工扶农"活动实施情况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