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14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审核评审产生了拟推荐项目,现予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止,共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9090156。
附件:202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拟推荐对象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拟推荐对象名单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推荐项目 |
1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1 | 胡东方技能大师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