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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3-002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17 15:4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正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1号)规定执行,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21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当年度“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具体班次安排目前尚未确定,后续会在职称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增加,有需要请及时关注)。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无需参加实务考试。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二、申报程序和形式

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至各资格审查受理点。县(市、区)单位按属地原则选择当地县级人力社保部门为受理点,市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市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可到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搜索查阅(首页>政务公开>人才工作>职称评审)。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正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评审计划—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编号:2023-00067)—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编号:2023-00066)—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系统填报注意事项。除规范填报各类工作业绩外,“申报材料附件信息”栏目须认真按照评审计划中“申报附件要求”的说明和样例进行填报。

(三)审核推荐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审核和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不设经济中评委的省属单位人员、高校人员,可委托温州市经济专业中评委推荐。

(四)专家面试答辩。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推荐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8月1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平台下载打印一式三份)须于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之后10日内寄送至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1409室),联系电话:89090161。

本通知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政务公开”—>“人才工作”—>“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hrss.wenzhou.gov.cn。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温职改办〔2023〕2号   关于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