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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3-002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温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06 10:43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55号)文件,现将《温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温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各地要细化落实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各项就业政策,按月将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初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加快资金审核发放进度。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信息中心,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处室单位,下同)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卫生健康、国资、团委等部门的对接协同,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按时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人才处、事业处)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深化“浙里好创业”应用。加强创业精准服务,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等活动,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社会力量开发的优秀创业培训项目。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办好“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创业大赛,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创业活动品牌,组织参加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人才处、职建处)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开展“百万岗位进校园”、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区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信息筛查,精准识别岗位群体,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责任处室〈单位〉:人才中心、人才处、就创中心、职介中心)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开展院校就业服务活动,选取1-2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就业中心主任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人才处、人才中心、职介中心)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提前部门信息衔接,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各地要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登记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方便毕业生获取就业服务。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中。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人才中心、职介中心)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各地要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责任处室〈单位〉:职建处)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贯彻实施人社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开展见习对接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和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动员优秀见习基地积极参与,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鼓励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责任处室〈单位〉:就创中心、人才中心、职介中心)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就业歧视、“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送法进校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推动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责任处室〈单位〉:劳动保障中心、人才处、劳动关系处、就创中心、社保中心、人才中心、职介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计划各项任务,聚焦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举措,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实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落实举措,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各项行动。

(二)强化工作推动。各地要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汇总有关工作情况。指定专人报送工作,每月30日前报送各地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信息,典型做法信息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逻辑清晰,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2023年12月28日前报送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全年总结。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附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目

政策落实情况

创业支持情况

“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服务情况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开展情况

就业困难结对帮扶情况

权益保障情况

就业补贴政策享受人数(人)

就业补贴政策享受企业数(个)

创业指导活动场次数(场)

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场地的创业载体数量(个)

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数量(个)

各类招聘会举办场次(场)

各类招聘会用人单位数(个)

各类招聘会发布岗位数(个)

各类招聘会求职人数(人次)

各类招聘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数(人次)

开展活动场次数(场)

服务毕业生人数(人)

进校园活动走进高校数量(个)

人社厅局长和就业局长定点联系高校数量(个)

人社厅局长和就业局长定点联系高校开展活动数量(场)

对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人数(人)

帮扶失业青年人数(人)

查处案件数(个)

查处案件涉及高校毕业生人数(人)

普法宣传场次数(场)

普法宣传覆盖人数(人)

线下

线上


其中:实现就业人数


其中:实现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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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说明:1.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2.本表填报数据均为行动开展以来(4月以来)的累计数;
      3.“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开展情况”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日,之后无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