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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三措并举推动工伤速裁改革走深走实
发表时间:2023-08-15 15:3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近年来,聚焦劳动争议工伤纠纷增速,借助温州市全国“工伤速裁”改革试点契机,苍南县积极探索实践“工伤速裁”新模式,推行工伤案件“快收快立”“部门联调”“速审速裁”等机制,将办理时限从60天内压缩至30天内,超30%工伤争议案件10日内办结,平均压缩时限50%以上。近三年累计速裁工伤案件308件,速裁率达91.39%。

一、搭建绿色通道,实现工伤案件“快收快立”。一是开通工伤案件绿色通道。减少立案审批时限,对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做好三个“当天”,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当天联系用人单位,主动协商,争取用人单位同意缩短答辩及举证时间。二是灵活实行容缺受理。初步审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予以容缺受理并接收。工伤案件即收即立率达到100%。三是按需实现在线办理。针对部分劳动者受伤无法出庭及异地务工维权难等情况,引导劳动者通过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进行劳动纠纷处理。

二、推动部门联合,引导工伤案件“快速调解”。一是坚持调解先行。对愿意调解的工伤争议申请人,当天转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即时组织案前调解。考虑工伤职工的切身困难,主动接轨工会和法律援助部门,积极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工伤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根据其实际需求推行“即办制”“预约办理”或“上门办理”,实行工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2021年至2023年共计成功调解工伤争议500多件。二是实行部门联调。横向上,对未参保工伤纠纷案例由仲裁院预判双方劳动关系,工伤科同步预判事故伤害工伤性质、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在斟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开展调解。纵向上,建立人社部门和乡镇调解中心、县社会治理中心、人民调解组织等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及时介入协助调解。三是完善裁调衔接。对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结论已出的案件达成协议需要仲裁审查予以确认的,仲裁院予以受理并在审查后出具仲裁调解书。

三、确立专案专办,保障工伤纠纷“速审速裁”。一是建立工伤速裁团队。指定专门仲裁员及书记员负责工伤案件的办理,专人专案专办,集中限时办结。发挥终局裁决等制度效能,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减少工伤员工诉累,确保及时获得工伤待遇款项。二是借力“外脑”精准监督。针对疑难案件,实行专家咨询以及仲裁办案考核监督制度,并邀请司法部门人员、律师团队从仲裁各个环节协助仲裁庭认真把关,连续多年无仲裁案件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三是创新裁审衔接机制。联合县法院制定《关于建立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地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调解联动、重案通报、统一裁审标准、联合宣传等六大工作举措;联合成立“共享法庭”10个,实现县镇两级基本全覆盖,充分发挥劳动争议特设“共享法庭”诉讼服务一步到位、多元主体解纷的支点作用。(苍南县人力社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