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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3-0036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3-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发表时间:2023-08-09 16:4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填报单位

序号

行政事项

证明材料

证明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备注

发起协助核查部门

接收并协助核查部门

开具单位

索要单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民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

限温州

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民政部门或卫健部门

2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死亡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民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

限温州

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民政部门或卫健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四条和七十三条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44号)第一条

3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

死亡证明或标注死亡时间的火化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民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


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民政部门或卫健部门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四条

4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婚姻登记部门

社保经办机构


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婚姻登记部门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四条第三项。

5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户籍地社保机构开具未享受养老待遇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

限省内

市社保经办机构

当地市级社保经办机构

6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近亲属或继承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村居或其他有法律效力机构证明(公证机构、法院裁判等)

社保经办机构

限省内

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公安、村居

7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继承关系证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村居或其他有法律效力机构证明(公证机构、法院裁判等)

社保经办机构


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公安、村居

8

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承诺书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六条

申请人原就业单位/个人

市人力社保局


市人力社保局

用人单位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