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4-0039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送达公告(胡政)
发表时间:2024-10-23 16:46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胡政(身份证号:330*************14):

经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人员林振宽于2024年4月11日工作过程中受伤,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温市工决〔2024〕00244号),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工致残等级为十级(温劳鉴〔2024〕3303991252号)。现工伤职工林振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向我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

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反馈我中心。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你无异议或逾期未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在债权范围内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因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吴先生、温女士,联系电话:0577-88861106。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