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思同志任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许艳梅同志任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免去其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海艇同志任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和奖励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萍萍同志任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温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温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温州人才院)主任职务。
奚玉钿同志任温州市人事考试院(温州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副院长(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山本同志任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夏琦辉同志任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赵云同志任温州技师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审计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温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温州人才院)副主任职务。
黄灿同志任温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温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温州人才院)副主任。
免去陈文峰同志温州技师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审计室)主任职务。
陈思、许艳梅、张山本、夏琦辉、赵云、黄灿等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