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开设和规范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提升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服务的覆盖面,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公开续征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专用账户经办业务的机构应具有效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在我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按要求完成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对接和迭代升级。同时,需书面承诺自愿配合落实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风险防控机制,承担相关工作义务。
二、申请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负责人(或受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专用账户业务经办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签署协议书,备案入库,全市公布,统一使用。
四、申请时间及受理地址
申请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址: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1505室),联系人:徐老师,咨询电话:0577-89998020。
附件:
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doc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