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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4-0019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送达公告(林光敏)
发表时间:2024-05-31 08:5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林光敏:

我委于2020年12月28日办结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件,按程序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更正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被拒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更正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温劳鉴退〔2020〕289号)。内容如下: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国家标准,现更正原鉴定结论为:林光敏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