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分制”奖励实施细则》(温人社发〔2023〕23号)文件规定,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申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2023年度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积分项目情况 | 得分 | 拟评定档次 | 拟奖励金额 | ||
引进A-F类别人才、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 | 参与相关引才活动 | 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 |||||
1 | 温州市力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93 | 0 | 0 | 93 | 第一档 | 30万元 |
2 | 温州人本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61 | 0 | 5 | 66 | 第二档 | 15万元 |
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6日到2024年7月24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个人及单位均可实事求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9090125 0577-89090123
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
邮政编码:325027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