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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4-0028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常书峰)
发表时间:2024-07-17 15:03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常书峰(身份证号:4***26197705*****4):

我中心于2024年4月17日向你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温社险追决字〔2024〕1号),因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追偿决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中你应承担的14811.95元存入我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账号:333503000012015071589,开户行:交行黎明支行)。

因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催告书》(温社险追催字〔2024〕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以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 林女士、苏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69819。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