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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5-0012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18 08:4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要求,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促共富,全力冲刺“双万”城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4〕7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对象为除中小学学校教师以外的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专技二级岗位,应当同时满足资格条件、基本条件和竞聘标准。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示范引领能力较强,工作绩效突出;

2.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一个聘期;

3.评选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以当年6月30日计算),且聘任后能在本岗位履职至少一个聘期(专技二级岗位一个聘期不得低于3年。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重大项目<课题>的,可根据任务期限确定聘期,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符合竞聘标准一类标准的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竞聘人员,可不受以上第2点条件限制。

(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在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对外宣传、网络内容管理、旅游等方面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者明显社会效益;

3.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者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教练执训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高超,在治疗疑难、危重病症、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成绩突出;

6.长期工作在工农林渔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一线,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或者技术突破,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三)应当满足相关竞聘标准:

满足《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

市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推荐申报时,可在不低于全省竞聘条件控制标准情况下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申报条件。

竞聘人员符合竞聘标准的业绩成果,应当是在聘任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期间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正高级岗位聘任时间截止至竞聘当年度12月31日。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照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得重复计算和使用。

二、申报程序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竞聘人员情况,通过业绩展示、履职承诺比选、民主测评、综合评议方式开展评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系,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经主管机关(部门)复核报送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初审,之后报送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送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初审。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经相关程序后组织上报,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确定聘任人选。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将经审核且符合竞聘资格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电子版资料通过浙政钉报送。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报告,包括岗位空缺、评议流程、专家评议、初审公示等情况;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5份(附件4,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经核对无误加盖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公章的竞聘佐证材料复印件。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工作,着眼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现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及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控推荐人数,严把推荐质量。凡不符合条件的,以及上一年度申报没有被评上,当年又没有新的符合条件业绩的,不予受理。对申报中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参与竞聘;已获聘的,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撤销其聘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竞聘申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张海彦  联系电话:0577—89090177。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通用)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技工院校)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教育行业竞聘标准

          4.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卫生健康行业竞聘标准

          5.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农林行业竞聘标准

          6.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文化广电行业竞聘标准

          7.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8.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温人社发〔2025〕36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