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规定,温州大学决定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温州大学为温州市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有92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地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民营经济先发地温州。温州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拥有美丽的海岸线、山水景观和丰富的自然风光;气候宜人,夏季温暖湿润,冬季温和;空气质量常年优良,蓝天白云成为常态;医疗服务、基础教育及公共服务水平均处于浙江省内领先地位。学校拥有全职院士、国家杰青、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优青等国家级人才45人。获批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省首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拥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0个。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与国内外25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博士后。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50个。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9项。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需求为20个岗位,共46人。
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大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类别
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型及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根据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引进人才分为瓯江领军人才、瓯江人才(A、B、C)、学术骨干I-IV等5个类别。
类别 | 引进条件与要求 |
瓯江领军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是领域内的一流学者和学科建设领军人才。 |
瓯江人才A | 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且已获得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
瓯江人才B | 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且具备教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开展高层次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
瓯江人才C |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且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 |
学术骨干I-IV | 海内外优秀博士或特殊专业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并具备担任学科建设团队或教学团队骨干的能力和水平。 |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条件;
3.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历证书、职称、实际从事的科学研究方向及核心业绩等进行综合认定。
(四)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福利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才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将根据引进需求及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等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本公告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5年下半年适时更新。经考核后,引进单位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引进。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学校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人员可通过《需求表》中的“联系邮箱”和“联系电话”进行联系。
应聘人员请填写《温州大学拟引进人才申请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申请表、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教学科研项目支撑材料等发送至《需求表》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人才类别+岗位名称。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结合应聘人员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工作学习经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核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核
参照学校人才引进流程对应聘人员组织拟引进人才考核考察。考核采用面谈加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宗教信仰、心理素质、学术诚信等,以及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团队合作精神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体检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另行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明确工作任务、人才待遇等双方权利义务。
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未按与学校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引进人才有关信息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大学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人才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7-86598067。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温州大学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598028。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温州大学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7-86598067
咨询邮箱:rcb@wzu.edu.cn
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附件1:温州大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表.xlsx
温州大学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