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政发〔2014〕27 号)规定,现将下列为全市平安治理及重大安保专项工作作出贡献的22个集体和53名个人立功、嘉奖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6月17日至6月25日。举报受理单位:举报受理单位: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88966307。
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三等功(共10个)
鹿城区教育局
瓯海区潘桥街道仙门村经济合作社
瓯海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文成县南田镇平安法治办
苍南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泰顺县委办公室
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市安全局五支队
市法院执行庭
集体嘉奖(共12个)
鹿城区南郊街道三板桥社区
鹿城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鹿城区司法局
乐清市委宣传部(网信办)
平阳县看守所
苍南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苍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接访处
市公安局情指中心
市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规处
市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个人三等功(共13名)
王 莹 鹿城区五马街道谢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唐 臻 鹿城区维护稳定工作指导中心主任
戴 伟 鹿城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孙 烈 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邹 容 龙湾区委政法委平安综治事务中心主任
胡艾塞 瓯海区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中心主任
周忍乐 瓯海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职员
林小卫 泰顺县委政法委平安综治督导科工作人员
翁学俊 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处四级主任科员
潘学勤 市委网信办网络舆情监测应急中心副主任
林吴彬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八大队民警
康耀祖 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警长
杨国智 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个人嘉奖(共40名)
周哲人 鹿城区五马街道党工委委员
方佩佩 鹿城区五马司法所社区矫正社工
胡 柱 鹿城区公安分局世纪广场派出所所长
伍胜钦 鹿城区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民警
胡春旸 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林唯珏 鹿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陈新新 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叶亚伟 瓯海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吕国平 洞头区北岙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岗主办
陈旭宁 乐清市公安局法制预审大队民警
李 宇 乐清市人民医院医师
虞胜安 瑞安市莘塍街道办事处平安法治办负责人
吴通福 瑞安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郑法梁 瑞安市检察院塘下检察室副主任
高钟垟 永嘉县瓯北街道龙桥社区社工
刘 纯 永嘉县公安局有组织侦查犯罪大队副大队长
李仁杰 永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辅警
郑珊珊 文成县委政法委平安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林昶 文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包丽民 文成县公安局南田派出所副所长
叶孙鑫 平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陈儒俊 苍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
李以恒 苍南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冯娜弟 龙港市湖前第二社区联合党委社工
张鹏飞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监管处处长
程 博 市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副主任
吴毅恒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厉以倩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黄高子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
谢燕琼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诸葛婷婷 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干部
刘建宇 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处长
张以如 市数据局数安港管理服务中心职员
高宏跃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保障处(保卫处)处长
陈铭哲 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 宇 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专技九级职员)
张素蓉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吴欣业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宋国锐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郑植元 市扫黑办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