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2/2025-00178 | 文号 | 温人社发〔2025〕50号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阅读版本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CC13-2025-0003 |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业创新的主力军。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创新温州的40条意见》,巩固扩大“510+行动计划”引才成果,以更高站位和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温创业创新,现决定将招引政策优化延续至2027年12月,期间持续组织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来温州·创未来”主题宣传和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持续安排10亿元资金,迭代升级10项组合政策,每年供给15万个以上岗位、创新开展引才留才10大行动、切实引育12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坚持引才与育才并举、用才与留才并重,持续增强青年人才吸引力,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大幅提升人才服务品质,为助力温州冲刺“双万”城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行动举措
(一)迭代升级10项组合政策
对在行动期内(2025年7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新招引的高校毕业生实施10项组合政策,具体如下:
1.住房租售补贴
向认定为E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90㎡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配售12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的60%。
向认定为F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40㎡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配售9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的70%。
向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且租房居住的E类、F类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按每年最高2万元和1万元的标准据实报销,累计不超过5年。
配租与租房补贴由人才自主择一,按不重复原则兑现,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E类和F类人才划分详见《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住建局)
2.生活和就业补贴。
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生活补贴;对毕业2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给予4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60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48个月。生活补贴最多分四次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数累计达到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分别予以拨付生活补贴总额的25%。
对毕业2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就业补贴。申领对象须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为准)低于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补贴分2期享受,申请人在同一单位每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1期补贴,每期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50%,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社保补贴。鼓励企业招引高校毕业生并积极落实社会保险制度,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公积金补贴。鼓励企业招引高校毕业生并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民营企业招用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交通补贴。对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给予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住宿补贴。通过人社部门核准的大学生驿站,为来温求职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提供一次性最长15天的优惠住宿服务,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12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7.实习生活补贴。对受邀参加经政府部门核准的民营企业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温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费,实习期限不超过3个月。其中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在温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政府部门承担,并给予实习单位一定的实习指导服务费,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8.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9.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其中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50BP)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具体根据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办法实施。(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0.引才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需求和重要岗位积极开展引才活动。以积分制形式,凡达到规定积分要求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引才奖励。在大中专院校设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按年度绩效评定为合格、良好、优秀档次,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上述政策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兑现方式、约束规定及新旧方案执行时间衔接等详见操作办法。
(二)每年供给15万个以上岗位
市场主体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阵地。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民营企业、创业创新、未来产业的工作导向,深化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的岗位开发机制,依托“温州人才网”等平台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推动基础型岗位稳中提质、技术技能型岗位增量扩容、科技创新型岗位加速集聚,构建多层次、全领域的岗位供给体系。
1.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用工保障。聚焦百亿以上头部企业和10亿元以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通过“一对一”对接、“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服务,每年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工需求1万个以上。
2.激发民营企业就业吸纳能力。聚焦“5+5+N”产业集群发展,重点面向电气、鞋服、汽摩配、泵阀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化工、包装、眼镜、教玩具等县域特色产业。每年开发岗位12万个以上。
3.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岗位配置。聚焦打造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扩大中小学教师、基层医护人员招录规模,优化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引进机制;支持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推动“人才院”建设集聚高层次人才。每年提供专业技术岗位3000个以上。
4.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供给。聚焦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招聘高校毕业生政策,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领域倾斜,引导高校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每年开发基层服务岗位1000个以上。
5.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深化与在温金融机构、能源通信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及市属国企的战略合作,重点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发岗位。每年组织国有企业专项招聘活动提供岗位5000个以上。
6.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聚焦大孵化器集群建设“34520”行动计划,通过“九个有”生态培育和“九个强化”工作推进,重点打造“20”个示范性孵化器。围绕垂直产业定位,建立“投资+孵化+赋能”市场化机制,构建研发中试、产业培育、成果转化全链条体系,实现创业孵化载体提质扩容。每年新增在孵创业主体3000个以上。
(三)创新开展引才留才10大行动
1.开展“全国巡回引才”专项行动。持续打响“来温州·创未来”引才品牌,通过举办大型综合性人才交流会,开展小批量、高频次、精准化的校园引才活动,深入实施“全国巡回引才”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才来温率、回温率。以专场招聘会、企业路演、人才政策和城市宣传、高校就业处长座谈会等形式为主要抓手,全方位推介温州引才聚才诚意。与全国高校建立长期人才合作关系,创新“一校一码”,定制推送匹配岗位及政策信息,促使巡回引才形成长尾效应。各县(市、区)制定县级全年巡回引才方案,深耕“一县多城多高校”校地合作模式。每年市县联动开展全国巡回引才150场次以上。
2.开展“一业一策”特色引才行动。各县(市、区)聚焦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N个特色产业人才需求,围绕本地产业布局,形成“一业一策一方案”,为产业内规上企业、上市企业及其配套产业链组织专场招聘会;紧盯产业内紧缺的技术性岗位、关键性岗位,形成特色产业特需岗位库,加大相应岗位工程师、设计师的招引力度。深度实施“双招双引”,将人才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指标,开拓人才岗位情况纳入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条件。
3.开展专场引才行动。围绕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落实专项引才、专场招才。加大重点项目人才招引力度,为县级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创业领军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等组织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团上门服务。加大海外人才招引力度,举办海外留学人才凝心赋能活动,组织海外留学人才开展研修考察学习活动,报销相应培训、食宿、交通等费用。加大高学历人才招引力度,开展硕博专场招聘会等高层次人才招引活动。每年市县联动开展组团上门服务100场次以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对接活动40场次以上。
4.开展数字赋能线上引才行动。开发温州产业引才地图,构建动态化、可视化、智能化的引才指南。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校数据集成,归集、细化展示各高校、各专业核心课程。动态归集全市高能级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等就业岗位,为供需双方提供数智化引才平台服务。推广使用浙江省人力资源大市场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岗位同步发布、供需精准匹配。扩大“网络专场招聘会”,推广远程面试功能。每年市县联动开展线上招聘活动200场次以上。
5.开展“青创强城”赋能行动。不断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等支持体系,提供创业全周期陪跑服务。持续推进大孵化器集群建设,联合开展“一港五谷”创业场景推介,擦亮“才创荟”活动品牌,举办创业市集、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创新创业活动100场。积极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创业担保贷款降门槛、提额度、优流程,积极兑现各类创业支持政策。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探索推广洞头“海创空间”、泰顺“数字创客”等1+3+N(n)合作创业组织形式,引领带动乡村创业致富。
6.开展“十万学子看温州”实践行动。组织广大在温高校大学生赴我市重大项目、产业平台、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开展研学考察活动,推介温州市情、人才政策、就业环境、实习岗位等信息,提升留温创业就业意愿。举办“家燕归巢”系列活动,建立“温籍学子联盟”。举办“走读瓯越 厚植乡情”海外留学行前教育系列活动,向国际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等即将出国(境)的准留学生们,推介温州人才政策、介绍温州地域文化,激发他们留学后回温创新、创业、就业的热情和动力,扎紧温州人的情感纽带。
7.开展人才活动品牌提质行动。持续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硕博人才温州行”、“高校学子温州行”等系列人才活动,不断深化“人才设摊、企业赶集”“揭榜挂帅·全球引才”等举措,在项目落地同时集聚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坚持“千企百校”“双强汇聚”等人才对接合作常态化,整合多年参会高校和已设“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资源,扩大我市企业与全国高校交流对接规模。做大做优全球优秀硕博人才招引平台,进一步扩大招录高校对象范围,让更多企事业单位有机会对接海内外知名高校的高层次人才。
8.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推进技能强企工作,支持企业牵头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进一步激发企业培养技能人才主体作用。立足县域产业特点,探索推进技能小镇、技能村社等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打造“一县一品”技能人才行业生态圈,实现以才促产、以产聚才。举办“数字工匠”等系列职业技能大赛,引导高水平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健全“以技授信”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应用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系列金融产品。
9.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行动。实施“人资优配”行动,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统筹规划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建好“5+5+N”重点产业、“一港五谷”高能级平台和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鹿城、龙湾、乐清、瑞安四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质提标,加快推进瑞安人力资源产业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孵化基地工程建设,持续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经理人队伍建设暨素养提升行动,联动开展“访名企·助强城”活动,持续办好温州市十佳 HR 大赛。
10.开展助企育才和人文关爱行动。巩固扩大“问企识才”改革成果,支持更多企业评价推荐优秀技师和工程师,有序拓展民营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探索人才评价“一试双证”改革,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支持社会机构参与产业人才培养,探索开展“一县一产业人才学院”建设,加快建成产才联动协调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打造一批集“专家休闲、智力服务、会友交友”于一体的未来青年社区、人才休闲养生基地、人才客厅、“人才咖啡”等人才交流平台,高校毕业生凭人才码可享受不同层次优惠。联动工会、妇联、共青团、侨联等组织通过举办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婚恋交友、合法维权等提供帮助。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对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相对集中区域,在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方面予以优先照顾。主动与高校毕业生加强联系,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服务保障措施不断完善,让高校毕业生引得进、育得强、留得住、用得好。
三、行动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统筹纳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负责政策实施、兑现督查、绩效和留温率考核等,保障“510+行动计划”精准有效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岗位拓展,各类大学生、技术技能人才招引和政策兑现;市教育局和在温高校要持续提升在温高校毕业生留温率,留温率指标要列入相关院校考核项目;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合力做好高校毕业生招引工作。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在温高校院所要成立“510+行动计划”工作专班,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负责本区域、本条线具体招引和推进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岗位拓展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活动组织到位和政策落实到位。
2.落实经费保障。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延续“510+计划”攻坚行动经费保障机制,保障“510+行动”方案相关政策和活动经费的落实。鼓励企业等引才主体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3.营造良好氛围。整合人才引进、人才服务、政策兑现等功能,为人才提供线下全周期、一站式服务。高频次、多维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省内外在校大学生、毕业生招收对象和用人单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造势作用,提高招引政策和兑现平台知晓率。要持续抓好HR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招才、识才、用才、育才科学性。要持续加大宣传推广,组织开展“感知温州”系列活动,讲述“温州政策”、“温州故事”,传递温州市情与职业发展机遇,大力增强高校学子来温留温创新创业的信心决心。
4.加强监管评估。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做好大学生招引的相关数据查询比对、统计分析、考核量化等工作,为大学生就业创业、社保参保等数据的采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人才、就业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注重信用建设,违规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对象,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对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区失信黑名单的创业者和企业,拒绝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因系统数据共享或技术故障导致非主观失误的,对相关责任方容错免责,并及时纠正奖补核定或资金拨付环节的问题。
本方案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