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20〕135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新核准全市14家中小学校设置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委员会(名单附后),核准期限至2025年底。
经核准的各个学校(单位)要准确把握自主评聘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正确宣传改革政策,让广大教师明白改革不是简单的放权,更不是降低评聘的标准,要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引导教师主动参与到改革中,建立民主、公开、公正的评聘机制。同时,在评聘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自主评聘工作,强化主体责任,体现学校导向,健全评聘机构,科学设置符合学校发展特色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评聘标准,突出教学业绩和教学水平考核;合理制订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中长期评聘规划和年度评聘计划;进一步精简评聘程序,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评聘方案开展工作,不得在评聘过程中临时突破条件、改变规则,要主动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好参加评聘教师的材料公示和拟聘人选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新核准的学校要及时将评聘方案报当地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县级教育、人社作为主管部门要做好属地学校自主评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时,年度自主评聘工作统一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用户账号另行发放。
附件:2025年度新核准设置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委员会的单位名单(14家)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新核准设置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委员会的单位名单(14家)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单位名称 |
1 | 鹿城区 | 温州市城南小学 |
2 | 鹿城区 | 温州市市府路小学 |
3 | 鹿城区 | 温州市上戍小学 |
4 | 瓯海区 | 温州市瓯海区飞霞实验小学 |
5 | 洞头区 | 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 |
6 | 瑞安市 | 瑞安市第七中学 |
7 | 平阳县 | 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 |
8 | 龙港市 | 龙港市科技高级中学 |
9 | 龙港市 | 龙港市巨人中学 |
10 | 龙港市 | 龙港市第十一中学 |
11 | 龙港市 | 龙港市第十二小学 |
12 | 龙港市 | 龙港市宏程小学 |
13 | 龙港市 | 龙港市舥艚第一小学 |
14 | 龙港市 | 龙港市第十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