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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发表时间:2026-03-31 10:4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根据2025年7月4日《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2名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社会工作专任教师

田奇恒

1973.04

社会学

研究生/硕士

教授

社会工作专任教师

孟传慧

1975.12

社会学

研究生/硕士

教授

1.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31日起到2026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纪检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6556959(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7-8653853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