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7月4日《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2名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社会工作专任教师 | 田奇恒 | 男 | 1973.04 | 社会学 | 研究生/硕士 | 教授 |
社会工作专任教师 | 孟传慧 | 女 | 1975.12 | 社会学 | 研究生/硕士 | 教授 |
1.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31日起到2026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纪检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6556959(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7-8653853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