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2/2018-00411 | 文号 | 温人社发〔2018〕196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阅读版本 | |
成文日期 | 2018-1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CC13-2018-0012 |
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人才工作站: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人才工作站(以下简称人才工作站)在培养开发企业骨干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市本土人才队伍建设,合力推进温州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浙委发〔2016〕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的通知》(浙委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委车俊书记在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关于“要把本土人才培养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加快本土人才国际化,做大做强我省人才队伍的基本盘。”的讲话精神,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开发,全力推进温州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站对本行业企业的人才和技术等实际情况熟悉的优势,鼓励人才工作站积极组织行业企业骨干人才培养开发工作。到2020年,力争在30个行业做到一行一库,一库多载体,开展技术难题研讨、技能提升培训、举办各种论坛、师徒结对培养等活动,做大做强我市本土人才队伍的基本盘。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行业人才专家库
鼓励有条件的人才工作站全面掌握行业人才信息,建立行业人才专家库。
1.统一建库形式:各人才工作站以行业为单位,根据行业人才专业特点建立有专业分类的行业人才专家库(分库),然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形成温州市行业人才专家库(总库)。
2.入库人员范围:在我市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且具备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3.入库人员标准:根据道德、业绩和能力三项指标。道德无瑕疵,业绩显著,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较强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体标准由各人才工作站根据实际掌握。
4.一般建库步骤。①人才工作站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印发通知;②符合标准且自愿入库的人才填写《温州市( 行业)专家登记表》;③将人才信息梳理后录入行业人才专家库(分库);④向入库的人才发放“温州市★★行业专家证”。
5.日常维护措施。各人才工作站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作用,密切关注并掌握各行业分库专家变动情况,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更新专家库信息。
(二)加强对入库人才的培养使用
人才工作站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专家人才搭建互相交流共同提升和服务行业企业的平台。
1.举办专家沙龙,开展问题探讨、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2.以协会技术服务联盟形式,征集会员企业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组织专家走访或进行研讨,开展把脉问诊活动,为会员企业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3.邀请国内外的行业知名专家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来温举办讲座或论坛,帮助提升本土专家水平。
4.鼓励专家开展师徒结对活动。
5.聘请专家担任相关专业评委。
6.推荐参加市特支计划、新动能工程师等人才工程评选。
(三)积极落实扶持政策
对人才工作站开展行业骨干人才培养开发工作的,实行考核奖励,考核方式参照《温州市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考核办法(暂行)》(温人社发〔2016〕207号)文件执行,经费从人才专项经费和人才工作站建设经费中列支。
1.建立行业人才专家库,根据入库人数和质量情况,给予3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建库奖励和每年1000-2000元的维护奖励。
2.举办专家沙龙,开展问题探讨、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根据参加人数和效果,给予每次1000元—3000元补贴。每个工作站每年举办此类活动享受奖励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
3.组织专家走访或进行研讨,开展把脉问诊活动,为会员企业解决力所能及问题的,根据次数及实际效果,给予2000-10000元的奖励。
4.邀请国内外的行业知名专家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来温举办讲座或论坛,帮助提升本行业专家水平的,按专家人数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每个工作站每年举办此类活动享受奖励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每次补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是我市人才工作的一大特色,要深刻领会省委车俊书记在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本土人才开发培养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企业骨干人才培养开发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积极获取市内外有关信息资源,收集国内外的行业知名专家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信息,为人才工作站组织专家库成员开展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三)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站对各项培养开发工作要及时总结上报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市人力社保局将根据其可复制程度,适时进行推广并给予表彰。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6日起实施。
附件:温州市行业专家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温州市( )行业专家登记表
专业类别: 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2寸照片)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学 位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等级) | 从事专业 | |||||||||
单位地址 | ||||||||||
手机 | 身份证号 | |||||||||
主要简历 | ||||||||||
专业 能力 主要业绩 所获荣誉 奖励 | ||||||||||
参加 学术 组织 承担 项目 知识 产权 等 | ||||||||||
所在 单位 或工 作站 意见 | 2018年 月 日 | |||||||||
注:专业类别和编号由工作站人员负责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