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2020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二)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9月11日(周五)9时至12时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四楼410教室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温州人才网发布。
附件:1、2020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表.doc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