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8〕114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经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评议,拟确定9人为2021年温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现予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31 日起到2022年1月7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9090177; 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温州市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