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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4-0012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审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28 11:3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本项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就2024年委托第三方审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入驻服务机构前来比选。

一、项目背景

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提高社保基金监督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服务,有利于优化社保基金治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是借助社会资源、增强社会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的重要措施,由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审计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提升社保基金监督的公信力。

二、委托内容和范围

(一)前期准备工作

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进行评估,为社会保险基金三方审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评估范围:全市范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

2.评估内容:评估社保基金收入质量、收支匹配程度、基金结余状况、社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为主要内容的基金运行状况;评估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基金风险管控状况。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1. 审计范围:温州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中心、就创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信息中心、三个区(含鹿城、龙湾、瓯海)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业务。延伸检查文成县和泰顺县。

2. 审计内容:

(1)全面检查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的内控执行情况,收入户和支出户的开立、使用、管理情况。(参考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情况。

(3)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结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协议管理、费用结算情况。

(4)社会保险经办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社会保险经办岗位权限管理,重点检查社保业务一人多岗混岗情况和高风险岗位使用编外人员情况。

(5)跟踪历年社保经办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其他事项

1. 检查范围:全市范围。

2. 检查内容:

(1)检查2023年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检查各县(市、区)疑点信息核查整改情况;

(3)2019年以来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政策落实情况。

三、审计方式和经费使用

1.审计方式:由温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托我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2.委托费用:预算总额23万元,最低不低于预算总额的90%。该资金已经纳入2024年我局部门预算安排。投标单位是“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入驻服务机构”,计划在近期开展公开比选。

3.委托方式: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90分(技术权值90%),报价10分(价格权值10%)。

4.支付方式。第三方机构提供正式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如果审计报告质量欠佳,可以适当扣除审计费用或者拒绝支付审计费用。

四、第三方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必须是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入驻服务机构;

(二)审计组人员应熟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具备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专业能力和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经验。

五、第三方审计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应当客观审计和评价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及运行情况,并按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二)评估和审计的年度为2023年度,视需要可延伸至其它年度。工作期间自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三)审计抽查数据不得少于业务量的30%。

(四)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委托协议要求,选派5-8人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至少包括两名注册会计师。

(五) 第三方机构应当拟定委托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和工作要求等,经委托单位同意后,由审计组具体实施。

(六)第三方机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参与审计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责任,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涉及的各类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提供。

(七)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审前明确的任务要求开展工作,委托机构在审中做好跟踪督导,审后做好质量评估。对审计工作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委托协议减扣费用;性质严重的,限制三年内不得参加社会保险基金三方审计,并通报其行业组织。 

六、项目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等

1.文件送达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下午5点00分止。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2.文件送达地点: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社保大厦17楼1710室。

3.联系人:徐女士  0577-89090232。


附件:

1.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表

2.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检查表

3.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检查表

4.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表

5.第三方审计项目比选评分标准.doc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